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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控画面中法警刘浩灭火现场
大众网记者贾哲济宁报道
6月9日,任城法院经开区诉讼服务站法警刘浩、书记员张浩驾车去当事人家中送达法律文书,行至太白路与济安桥路交叉口某电动自行车维修店时,发现一电动自行车发生自燃,火苗乱窜、浓烟滚滚,情况十分危急。
两人见状立即停车,刘浩迅速取出车上携带的灭火器赶至着火现场,协助店主将明火扑灭,张浩则在一旁维持秩序,经过几分钟的合力扑救,险情成功消除,二人随后离开事故现场继续送达工作。
见义勇为和拾金不昧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是鼓舞人心、催人奋进最深沉的力量。2022年5月,刘浩和书记员魏佳曾在执行公务途中拾到装有3600元现金、手机、银行卡和身份证的女士包,在找不到失主的情况下交到了红星西路派出所,受到高度赞评。
任城法院将持续开展队伍纪律作风锤炼提升行动和“四项创建”示范活动,全力打造过硬法院铁军,用行动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、解民忧,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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